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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造纸学会学会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章 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八章 附则 关于学会章程的说明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省造纸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Paper Industry Society of Henan Province(缩写为:HNPIS),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成立,由河南省内的制浆造纸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的科技工作者组成,活动地域为河南省。
第二条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河南省科协和中国造纸学会的指导下,由全省造纸科技工作者自愿联合起来组成的群众性、非赢利性的学术性团体。
本会的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倡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团结、组织广大造纸科技工作者,贯彻执行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我省造纸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造纸科技战线出成果、出人才;反映造纸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呼声,维护造纸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振兴我省造纸工业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会接受主管单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会址:郑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主办学术年会,组织重点学术课题和专题技术的交流与探讨以及科学考察活动,加强跨学科的横向联系,加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联系;
二、编辑出版造纸科技书刊、科普书籍、录像制品;
三、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信息交流等工作,接受企事业单位的委托任务,适时地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组织参与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各项活动,促进造纸科技与经济相结合;
四、加强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联系;
五、经常反映广大会员对促进造纸工业发展的建议和呼声;
六、大力普及制浆造纸工业科学技术知识,努力推广科技成果,广泛传播先进技术与经营管理经验,促进生产迅速发展;
七、重视智力资源开发,组织举办各种培训班、研讨会、论证会,努力提高会员和制浆造纸科技工作者的水平,发现人才,推荐人才;
八、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表彰奖励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科普作品、优秀会员和本会优秀工作人员;
九、举办各种展会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种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的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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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河南省造纸学会
承办单位:郑州市博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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